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一
次会议将于 2022 年 4 月 14 日召开,作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我们根据《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认真审核了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并听取了公司经营管理层对于该等事项的介绍,对本次会议的相关议案是否提交董事会审议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对于规范公司的财务运作,起到了积极的建设性作用,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延续性,我们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第四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 2022 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所需,属于正常的经营需要而发生的,是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遵循平等互利、等价有偿、公平公允的市场原则,以公允的价格和交易条件,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及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第四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